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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越南歸僑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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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設計:兩條腿的ㄓㄨ 版本:R1.01
Q01
評點項目一:學歷
您在臺灣取得的最高學歷為何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附表:博士30點、碩士20點、學士10點、副學士5點
Q02
評點項目二:聘僱薪資
您目前或預計受聘的每月平均薪資為何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附表四級距;使用評點制可不受一般外專人士NT$47,971最低薪資限制;需以勞動契約書載明
Q03
評點項目三:工作或實習經驗
您在臺灣的工作或實習經驗為何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:工作2年以上20點、1年以上10點;113年8月新增:在臺就讀期間實習經驗文件:由學校出具學生校外實習書面契約或學生個別實習計畫。工作經驗文件:需為取得學士學位後之專職工作經驗,並由原任職單位出具。
Q04
評點項目四:職務資格
您從事或預計從事的職務,符合以下哪一條件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:須符合A類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;113年新增:社會工作師、有價證券期貨、製造業調度督導;113年8月另開放旅宿業中階技術工作
Q05
評點項目五:華語文能力
您的華語文學習時數為何?*
ⓘ 勞動部以「學習時數」認定:流利級在臺960小時以上(30點);高階在臺480小時以上(25點);進階在臺360小時以上(20點)
Q06
評點項目六:他國語言能力或成長經驗
除華語外,您是否具備他國語言能力或特定地區成長背景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:需附語言檢定證明文件影本;或具備在該語言使用地區出生成長之佐證文件
Q07
評點項目七:政府政策
您的就業或就學情況,是否符合政府產業政策配合項目?*
ⓘ 依勞動部評點制:任職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或G2G政策專班、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等,最高20點
Q08
評點項目八:獎學金或成績優異
就讀期間是否曾獲政府或學校獎學金,或成績排名優異?*
ⓘ 113年8月修正: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排名前30%,由10點提升為20點
Q09
居留身分與覓職狀態
您畢業後目前持有的在臺居留身分為何?*
ⓘ 2024年起覓職居留延長為1年,屆滿可再申請1次;2026年《外專法》新制: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最長2年內免申請工作許可
Q10
永久居留與設籍準備程度
您目前以合法工作居留(非覓職居留)在臺累計居留年資為何?*
ⓘ 依《外專法》第18條: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取得工作許可後,在臺工作居留期間可折抵1年,最快合法工作居留滿4年(平均每年183天以上)即可申請永久居留(APRC)。注意:覓職居留期間不計入居留年資。取得APRC後可依《國籍法》申請歸化設籍。